作者:郝锁维; 荀冰辽宁省朝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土地使用权出让镇政府县政府柳城
摘要:2003年8月11日,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经两次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由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案,此类案件在辽宁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一女二嫁这起土地纠纷案的原由还得从1997年说起。是年5月28日朝阳县政府将当地0.3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出让给朝阳县柳城镇人民政府作为商业用地,用于建柳城镇市场。得到土地使用权的镇政府及农民群众非常感激县政府为镇政府办了实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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