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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交物业费,有大害!

作者:李刚业主物业费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交费应当欠费恶意

摘要:以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现象为题立论,而不是以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业主恶意欠费为题,因为我发现这种不交费已经成为一种现象。拒交费或者恶意欠费者,毕竟仍然承认是应当交费而拒绝交纳,或者不愿交纳。然而,现在出现了一种现象,即部分业主甚至以为本来就不应当交费,甚至有的还以为真如网上一些言论,不但不用交费,还应当分得一部分利益。似乎业主拥有了小区房屋,不仅可以无偿地享受物业服务,而且还应当从物业管理中取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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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中旬刊

《现代物业·中旬刊》(月刊)创刊于2002年,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现代物业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53-1179/N,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物业·中旬刊》杂志是全球物业管理、设施管理中文独立传媒,中国物业管理、设施管理领域的专业期刊,以“恒产恒心、物权物语”的优秀理念,始终如一地打造物业规划、物业管理、不动产资产管理和经营在高度、深度、广度和速度方面的优势专业传播平台,成为观察、记录和了解中国物业管理历史真实和未来发展的必选传媒,并率先进入物业及资产管理、设施管理的高端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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