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斌鹭楼梯电梯测绘单位买卖合同厦门市开发商业主产权证
摘要:原告31位业主系被告承建的家盛新城的业主。在厦门家盛新城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厦门市金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业主约定的房屋公摊系数是在百分之十一到百分之十三点多之间,但是到了要办产权证的时候,2006年10月开发商给业主寄送了一个通知,要求业主补交数量不等的房款,原因是根据测绘单位的测绘,房子的公摊系数提高到了百分之十七点多到百分之十八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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