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空地下室地下人防工程居民楼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区地下二层配套设施人民防空生活安全
摘要:2003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小区的业主们发现.小区1、15、16、19和20号楼地下二层作为商品房配套设施的人防工程被出租给旅馆经营者.由此拉开了业主近两年的维权历程。业主们在调查中得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淀区人防办)将小区地下二层人防工程出租给开发商——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北京公司),租期为10年,每年租金2万元,开发商又将人防工程转租给旅馆经营公司,从中获取利润。业主们认为,海淀区人防办将小区人防工程出租的行为对业主的健康及生活安全均构成威胁,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2005年5月,业主王先生等9人代表华清嘉园甲15号楼全体业主将海淀区人防办诉至海淀区法院.要求海淀区法院确认华清嘉园甲15号楼地下人防工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海淀区人防办立即清退人防工程中居住的人员.并向业主返还租金2万元。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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