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箭法学概论案例教学教学反思
摘要: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就是要以培养学生的兴趣为主,让学生在兴趣的驱使下自主获取知识。本文立足于法学专业基础课和通识教育课的课程定位,注重法学经典案例的剖析,强调以“例”为出发点,以“案”为重心,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在通识教育课上,探索以尊重学生人格、人性和激发学生自主性、创新性为内核的案例教学,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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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交际》(CN:22-101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交际》综合性刊物。研讨、普及交际学理论与应用知识。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建立,将思想性、学术性、实用性、趣味性融于一炉,注意培养交际能力,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使该刊成为社会交际指南,公共关系桥梁、国际传播向导、精神文明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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