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德勇文件工商局县政府啤酒厂负责人生意罚款
摘要:我从事啤酒批发生意,从外地啤酒厂进了一批货,被县工商局没收,并罚了2000元。据县工商局负责人说,罚我是根据县政府的文件规定:“本县境内一律不许经销外地啤酒”。所以没收我的啤酒并罚款。我认为县政府的规定不合法。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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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科技》(CN:41-1412/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村科技》荣获2013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一级期刊,以农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农业科技人员、广大农民和各类农村专业户为读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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