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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山西护林碑初探

作者:何满红明清时期护林山西森林破坏风水意识自觉意识碑刻资料文献记载

摘要: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部,“山多地少,本非五谷蕃衍之所。雁门迄北地多斥卤,岁仅一收,太行迄东则冈峦带土,颇鲜平原”。加之明清时期生齿日繁。导致地狭人稠,食不足用。继之而起的过度耕垦,使山间瘠田、村边角地都得以利用,甚至“山之悬崖峭壁,无尺寸不耕”。终导致许多山地丘陵地带“遇积雨则河水暴涨,其势奔腾而不可遏,往往啮田为害;数十年来洗荡民田千有余亩,尽成沙砾”。与森林破坏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保存下来的明清时期的一些护林碑刻,为我们揭示了当时人们保护森林、树木的一些情况:一方面人们基于朴素的生态观念和风水意识,加强对寺庙林、风水林等的保护,其目的并非出于自觉保护林木,但客观上还是达到了保护林木的效果。一方面,在一些地区,人们切实意识到破坏林木对生产生活带来了消极影响,因而,加强对林木保护的自觉意识,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们的滥砍乱伐,维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它们或竖于田间地头,或立于祠堂庙墙,警示人们禀遵毋违。这些碑刻资料大都属于民间自发形成的,自我约束的乡规民约性质,是珍贵的民间环保史料。其记载的有关破坏森林的性质主要是习见不鲜的一般性砍伐,不同于大规模的军屯民屯的毁林开荒,故而鲜见于文献记载。在以往的研究中常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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