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欣赘婿女户社会地位
摘要:秦汉时期,"赘婿"和"女户"作为独特的社会群体长期存在。学者们关于赘婿方面的研究已较为深入,女户方面的研究著作和论文也是甚多,但都没有把这两个群体结合起来做考察的,笔者认为只有把赘婿和女户做综合考察才能较全面的阐释当时社会形态下的历史内涵。秦汉时期依附于女户的赘婿群体社会地位低下,官府视其等同罪人。女户主的相关权益则受到明确保护。西汉后期随着儒家学说统治地位的确立、三纲五常伦理观念的普及以及女子社会地位的下降,赘婿逐渐从正史的记载中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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