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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罪处罚方面的几点问题

作者:周飞贪污罪犯罪客体处罚犯罪对象公共财产职务行为公职人员国家机关

摘要: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有密切联系,侵犯犯罪客体一般都通过对具体犯罪对象的侵犯得以实现.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物质表现形式。在我国,理论界的通论观点是.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以说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产。同时。修订后的刑法还规定了几种不同情况的贪污罪,其对象分别是“保险金”、“本单位财物”、“应交公的礼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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