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

作者:龙丽司法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

摘要: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我国一直以来对抽象行政行为是采取内部行政机关即上级监督和外部权力机关即人大监督两种非诉讼的方式。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由于享有司法豁免权,违法抽象行政行为对合法权益的侵害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加剧,而现行监督体制的局限不能有效合理的救济合法权利,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所以笔者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这一构想提出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铜仁学院学报

《铜仁学院学报》(CN:52-1146/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铜仁学院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反映院内外科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学术性刊物,是与各大学、各科研机构互动交流的平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