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林海; 罗佳; 胡晓洁国有企业舞弊手段外部监管滞后性
摘要:文章以证监会查处并出具152份处罚公告中存在舞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及外部监管力度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表明,在舞弊手段方面,财务报表附注舞弊最严重,非国有企业虚增收入、资产方面情形更多。在外部监管方面,非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比国有企业更滞后,而国有企业的政府监管比非国有企业更滞后。处罚力度虽整体偏低,但处罚较有针对性,尤其是对直接影响利润的舞弊,处罚力度较高,在对严重事件的处罚中有特别的处理。文章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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