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禽流感经营市场市场管理活禽防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重大动物疫病公共卫生安全
摘要: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18日。现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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