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离婚后可否单方面更改子女姓氏?

子女姓名离婚后姓氏北京市公安局夫妻双方2009年2010年派出所

摘要:2009年,赵女士和丈夫离婚,女儿被判归赵女士抚养。2010年5月5日,赵女士向派出所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女儿的姓氏为赵,籍贯由河南改为北京。但她的申请遭到了派出所的拒绝,由此引起诉讼。开庭时,派出所表示,根据公安部及北京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离异夫妻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需要提交夫妻双方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协议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思想政治课教学

《思想政治课教学》(CN:11-158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