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诚信立法专家建议科研不端行为科研诚信严惩发展研究中心法律法规
摘要: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认为,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应当积极推动科研诚信立法,深入开展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制研究,逐步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科研诚信各相关主体的责任,界定科研不端行为,惩处科研不端行为责任人,保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科研诚信立法还应当加强诚信规范与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充实和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的有关条款,逐步建立起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科研诚信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核实、监督监察、公开公示和惩戒处置等,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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