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过错责任现代民法所有权法技术
摘要:尹田撰文认为,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蕴含之基本价值之最高程度的抽象和归纳,其既区别于民法具体制度中作为基本理念的原则,亦区别于具体制度中作为法技术的指导原则。由此,后期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对于基本原则的表达,超越了学者就《法国民法典》的分析而总结归纳的“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以及“过错责任”三大原则,使之达到抽象程度更强、概括范围更大的高度。其中,契约自由原则被意思自治原则所覆盖,且成为近代民法之至高无上之核心原则;而现代民法思想的引入,使“所有权绝对”原则不再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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