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猝死死亡保险金吵架意外保险保险期限身体接触
摘要:2005年11月7日,谭某在大连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保险,缴纳保费168元,保险期限一年,保额10万元,受益人为谭某妻子。2006年1月3日下午1时许,谭某在大连普兰店皮口车站驾驶客运车与另一客车司机发生争吵,(未有身体接触)而后死亡。普兰店第一人民医院为其出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诊断谭某的死因:猝死。谭某妻子于2006年4月18日向保险公司提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索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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