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得汽车有期徒刑朋友王明销赃罪明知
摘要:问:我的朋友王明从他的一个朋友手中买了一辆来路不明的汽车,非常便宜。后来王明知道车是偷来的,他的那个朋友已被逮捕。请问,王明的行为属于犯罪吗? 答:你的朋友王明涉嫌销赃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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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课教学》(CN:11-158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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