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男友讨债判刑北京市朝阳区被害人江西南昌人民币
摘要:2006年4月21日20时许,前江西南昌电视台女主持人高璐和其丈夫,伙同他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口东南侧,以欠高璐人民币17万元为由,将高璐的前男友陈某某带至一酒店内拘禁,并强迫被害人分别写下欠17万元及欠3万元的欠条两张。在随后几天里,高璐等人带被害人到几处银行,从被害人的朋友和其银行卡中共取走人民币数万元。至4月25日17时将被害人放走,其间,被告人对被害人陈某某有殴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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