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建东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思想政治工作者人的行为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客体载体
摘要:一般意义上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认为:思想政治工作由主体、客体、载体三部分组成。主体指思想政治工作者,客体指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载体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笔者认为,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客体泛泛地确定为“人”,是不够准确的,这种做法容易把主体的着眼点引导到改变和约束人的行为上,采取的措施也就是立规矩、定制度。事实上,思想政治工作的客体应该是人的“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应是向人们灌输一种思想、理念和文化,而不是定规矩、立制度。工作的目的是改变人的“思想观念”,而不是管制人的“行为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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