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锦彩西方近代自然法哲学倾向
摘要:自然法学派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中产生最早、发展最曲折的法学流派。回顾这一流派在西方近代历史上的发展历程,古典自然法学家即启蒙思想家们不再以神性作为自然法的基础,而认为自然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人类能够运用理性引申出来符合人的根本利益的原则,其核心是人的自由和平等。古典自然法学的思想推动了西方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和法律改革,并且在其哲学倾向上表现出了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特点。通过分析和认识这些特点,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西方近代自然法思想的精髓,更加辩证和全面地看待其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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