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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案”的外国先例

作者:张积富士康股份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先例外国诉讼请求侵权官司

摘要:今年7月10日,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报道不实、侵害公司名誉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的一名记者与编委告上法庭。并提出3000万元人民币赔偿和查封、冻结两名被告个人财产的诉讼请求(简称“富士康案”)。该案巨额的诉讼标的,成为目前国内名誉侵权案中仅见的一例。一时间舆论哗然。官司最后以原、被告双方和解终结。这场名誉侵权官司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与最终和解的结果,颇有些美国“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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