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羽; 沈玉良自由贸易协定wto深化条款超越wto条款
摘要:全球化二次松绑的背景下,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呼唤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这些规则主要通过欧、美签署的自贸协定中的WTO.X条款体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广泛参与了全球FTA网络,其协定的规则水平因美、日、欧、俄等不同主导国家类型的不同而呈现明显差异。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FTA较少,在规则深度方面与美、日、欧同类型协定尚有较大差距。未来应根据双边全球价值链紧密程度优先选择FTA伙伴国,同时基于差异化原则,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现有规则水平,加快推进中国与这些国家间不同规则、水平、层次的自贸协定网络,为拓展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投资贸易往来提供规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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