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生态修复保护条例统一规划生态恢复
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汾河流域生态恢复,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为一个完整流域的生态进行修复保护立法,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产业发展、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五十条。规定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范围;明确了在汾河流域进行生态修复与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原则;健全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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