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山东立法促进多元化解纠纷

化解纠纷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立法省人大常委会

摘要:日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综合性省级地方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涉及主体众多,实践中易出现推诿塞责现象。《条例》明晰了各主体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作用。对各化解途径之间的程序转换、主体间的配合协同以及效力衔接,《条例》也有详细规定,并赋予调解协议一定的约束力。《条例》规定县(市、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鼓励和支持个人成立调解工作室,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员队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人大月刊

《上海人大月刊》(CN:31-15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人大月刊》是上海人大系统唯一的一本杂志,集综合性、指导性、可读性于一身,是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