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美国州议会立法辅助机构介评

作者:向立力立法工作辅助机构美国地方人大常委会州议会中共中央机构设置工作机构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可见,完善的工作机构设置,能够为常委会履行立法职责提供更好的专业帮助、智力支持。过去,在谈及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问题时,理论界多聚焦中央层面,对地方层面的关注不足,本文选择美国州层面参、众两院设立的立法辅助机构作为比较对象,旨在为我国地方立法机关工作机构完善提供一个比较的视角。虽然,美国联邦制背景下州立法机构与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存在很大差异,但其立法辅助机构的设置思路、工作机制和经验依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人大月刊

《上海人大月刊》(CN:31-15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人大月刊》是上海人大系统唯一的一本杂志,集综合性、指导性、可读性于一身,是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