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峰 周行君政府预算听证制度实践预算决策利益相关方2008年政府部门公共利益
摘要:政府预算在经人大批准之前,反映的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偏好和意愿。这种偏好和意愿是否与公共利益一致,需要通过公民参与、人大审查的程序,最终以法定形式作出判断。将听证制度用于审查预算,旨在通过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与公正,从而避免因预算决策的行政主导而导致的偏颇。2008年以来,闵行区人大预算听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正表征了这一方向。6年走来的闵行预算听证制度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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