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汕头市地方法规国内汕头经济特区事业单位地方立法领导体制
摘要:从8月1日起,国内首部预防腐败地方立法——《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在广东省汕头市开始施行,为了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条例首次对预防腐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预防腐败主体及职责、预防腐败制度与措施等明确赋予法律依据,并对当前社会关注的“防止利益冲突”、“裸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预防腐败重大问题予以回应、明确提出“裸官”不得担任政府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重要单位的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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