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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作者:陈虎祺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原因职权宪法

摘要: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本不该存在敢不敢监督的问题(主要是对同级政府)。但实际工作中,人大对同级政府不敢监督的现象又确确实实存在着,在某些地方或者某些方面有时还会有所发展。细究其因,除了体制方面的客观原因外,从本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方面分析,我以为,影响人大监督力度的主要原因有四条:第一,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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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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