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余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监督监督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综述专业人士社会关注
摘要: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据专业人士分析,监督法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将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实行“一抓到底”的监督程序、实现开放武全方位的监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和提高监督实效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实践.也正是以此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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