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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制度保障代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人民群众深圳市代表处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承办单位主任会议代表议案

摘要: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理人大代表转交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人大代表在接访群众时,如需向有关单位转交群众反映问题的,统一由市人大常委会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方式交办,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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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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