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良国; 赵梓晴合同合同的范围夫妻忠诚协议数额调整合同无效
摘要:夫妻忠诚协议,在司法实践以及理论上争论的核心问题是,该协议是否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以及是否完全按照该协议执行。从概念上分析,夫妻忠诚协议规范的是财产关系而非身份关系,属于《合同法》第2条第1款而非第2款的调整范围。其具有的功能并非威慑,而是在一方违反忠实义务时赋予其救济方式。目前的法律规则不能充分保障一方权益,而且当前婚姻高度合同化促成该协议的产生。但是在救济违反夫妻忠诚协议时应当受到比例原则的限制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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