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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贡》条例

作者:侯金满义例

摘要:历来言经文"书法"义例者,本自《春秋》学,多就经文归纳凡例,发明义理,其后放例而至于《易》《礼》《尚书》诸经,是为汉晋诸儒"比经推例"之重要方法。《尚书·禹贡》一篇,朱子称其"条理精密而义例可推",故言其"书法"义例者,今可考见,前儒马融、郑玄开其端,《尚书》孔传承之,洎孔颖达等编定《五经正义》亦间有称述,至宋儒如蔡沉、林之奇、程大昌、毛晃等或专研《禹贡》,或疏注《尚书》,其言加详。或因《蔡传》之影响,后儒对其续有论述,如胡瓒、胡渭、牟庭等,并将施用于地理考证、经文校勘等。至现代亦不乏继踵者,然多为零散论述,缺乏系统而全面的专论。文中首先探讨"书法"义例等解经方法如何由《春秋》学而推衍至于《尚书·禹贡》,其后则在历代《禹贡》注释及考论之基础上略仿前儒治《春秋》之法,以《禹贡》经文为中心,排比归纳,前后互证,为之发凡起例,粗成义例十二条。各条之下,先引述前人论述,然后加以梳理考辨,总名之曰"《禹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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