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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

离婚登记当事人婚姻登记条例调解登记机关人性化破裂隐私保护自愿同意

摘要:要说当下老百姓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事,“离婚更容易了”算是一桩。这也难怪,自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把离婚属于个人的隐私保护起来后,公民离婚再不用经过谁谁同意了,只要夫妻双方和当时结婚时那样,属于完全自愿,便可办理离婚手续,比以前人性化和简便化了。在此背景下,我国正进入新的一轮离婚高潮。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对婚姻诚信的担忧。为了挽救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危机,有的地方成立了“婚姻救助站”,劝导婚姻当事人,冷静对待离婚。对此,有人提出相反意见,认为离婚是法律赋予婚姻当事人的自由,是一项法定权利,婚姻登记机关不能有任何干预的成分。本期话题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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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CN:36-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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