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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吗

作者:刘萍彩礼债务法院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编辑陈亮登记手续举债

摘要:编辑同志:我与前妻登记结婚前,被迫举债满足了她家提出的三万元彩礼的要求(有借据为证)。今年,前妻向法院起诉要求和我离婚,法庭上,我提出这三万元债务虽是我一人借的,但却是因为向她家支付彩礼钱而造成的,所以应该由前妻清偿这笔债务.但前妻却说彩礼是我自愿给的,不应该返还。后来法院判决,这笔债务由我一人承担。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要如何才能使已经被法院判决了的债务从新分摊?读者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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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CN:36-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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