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世斌公共利益公共权力政府悖论冲突整合
摘要:公共利益是公共权力运行的逻辑起点和价值追求。然而,公共利益的抽象性与具体性、正当性与恰当性、整体性与个体性、公共性与私利性以及“权利优先于善”还是“善优先于权利”之间,存在着悖论现象。消解公共利益悖论,需要遵照合法性、正当性、价值位阶和比例原则,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政府回应、冲突整合、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约束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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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CN:31-2044/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城市管理》坚持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反映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全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突破传统学报模式,开门办刊,走市场化道路,贴近改革浪潮,成为学术前沿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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