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申报主体财产申报职位私人秘书财政司司长公务员队伍香港特别行政区
摘要:香港的财产申报主体并未包括所有公务员,而是按照职位来划分。香港将应当申报财产的职位分为第1层职位和第1I层职位。第1层职位,由香港特区政府指定,包括40个主要职位:(1)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警务处处长、廉政专员、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审计署署长、11名局长、18名常任秘书长;(2)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及新闻统筹专员(34'-职位)。第1I层职位,由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出《通告》或《通函》,对财产申报职位提出指引,确定必须申报职位和指定申报职位。目前,香港公务员队伍有16万多人,须申报财产的第1I层职位大约有3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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