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艺简易程序城管执法行政主体补救合法权益权益保障实体法侵害
摘要:由于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公权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在不对等的行政关系中位于优势地位,实践中,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受到行政主体强制甚至暴力的非法侵害,加之程序的缺乏,行政主体会变本加厉以国家神圣为理由侵害甚至剥夺公民实体法上的权利。如果对程序不加以规范,相对人的权益保障便无从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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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CN:31-2044/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城市管理》坚持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反映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全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突破传统学报模式,开门办刊,走市场化道路,贴近改革浪潮,成为学术前沿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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