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永和民间组织公共服务城市政府上海非营利性政府部门社会公民
摘要:民间组织以“非营利性”为宗旨,与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具有一致的目标,都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至少是一定范围内的共同需要)为出发点的。民间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民间组织贴近群众、机制灵活、社会动员力强而具有更高的效益,更重要的是这样做促进了社会生长,提供了公民的参与权,改善了社会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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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CN:31-2044/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城市管理》坚持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反映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全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突破传统学报模式,开门办刊,走市场化道路,贴近改革浪潮,成为学术前沿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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