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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城乡规划江苏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建筑物规划区构筑物

摘要:《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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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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