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帆图片新闻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区人大常委会生命财产安全应对工作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摘要:近日,济宁市兖州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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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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