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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织罪名 酷刑滥杀——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来俊臣

作者:孙新军天时罪名酷吏酷刑长安城万年县监狱偷盗

摘要:来俊臣生活在唐朝武则天时期,京兆万年县(长安城西半区1人。此人偷盗敲诈,猥亵强奸.伤人害命.天下的坏事无所不干.不但当地百姓怕他,就连他的无赖同伙也怕他三分。久而久之.来俊臣在长安呆不下去了.只得四处流窜。在和州(今河北和县)他因强盗罪被捕入狱.被判处死刑。他自知有罪.龟缩在监狱等死。当鼓励告密的诏示送到和州监狱,传到了来俊臣的耳朵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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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

《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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