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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再就业人员支招:警惕落入再就业陷阱

作者:田晓剑; 白惠林再就业工程就业人员个体私营企业用工单位就业合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工作岗位下岗职工

摘要:近年来,随着各地再就业工程的实施,许多下岗职工重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其中一大部分成为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员工。但是,由于这些职工下岗后急于找工作再就业,在签订就业合同时往往委曲求全,陷入签约误区,吃亏上当,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笔者在此建议,再就业者与用工单位签约时一定要谨慎,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与用工单位签订有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一定要按照劳动法要求,明确自己与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付出劳动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再就业签约中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再就业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常见的几种就业陷阱加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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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

《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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