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安妮; 王杰危害公共安全罪偷盗开庭审理有期徒刑危险方法被告人摩托车
摘要:案例:被告人王某于2005年6月13日凌晨3时许,骑摩托车携带铁钩窜至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67号四号楼北侧,用铁钩先后掀盗总价值人民币425元的五个古力井盖,装在摩托车上,在准备逃离现场时被抓获。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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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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