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电子商务立法视野下的微商传销界定问题研究

作者:罗昆; 高郦梅微商经营模式传销实质标准

摘要:微商这一移动社交电商模式已呈汹涌之势,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引擎.然而微商在其发展大潮中可谓泥沙俱下,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微商传销存在争议.微商合法多层经营与传销在形式特征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在是否以经营为目的、是否以销售为利润来源、是否设置虚高商品价格、是否重视消费者保护四个方面存在实质性差异.《电子商务法(草案)》等法律草案对微商传销的认定仍停留在《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拉人头、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纯形式性特征上,忽略了微商固有的封闭性以及比一般电商更需要多层级的重要特征.面对微商发展进程中遭遇的法律困境,结合微商传销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应以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作为认定微商传销的共同标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时代法学

《时代法学》(CN:43-14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时代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刊登具有创新价值的法学研究成果,欢迎开展各学科有关重要问题的深入探讨,支持不同流派、不同观点的自由争鸣,提供一个民主平等、相互切磋、共同进步的学术园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