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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确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作者:赵川东宗教信仰自由公民依法宗教事务行政法规社会和谐国务院第一部

摘要:2004年11月30日,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公布《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其宗旨是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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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

《人权》(CN:11-40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权》是中国人权领域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央级刊物。杂志的宗旨是:探讨人权理论,普及人权知识,开展人权对话,促进中国人权的进步和国际人权的健康发展。杂志设有“高层论坛”、“人权报告”、“特别报道”、“法治天地”、“维权纪实”、“学术园地”、“环球观察”、“调查与研究”、“海外之声”、“史海钩沉”、“西藏今昔”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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