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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关系——兼议如何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纠正“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决定

作者:吴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建筑业协会政府投资工委私法公法

摘要:2013年前后,为治理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屡屡大幅超过合同预算金额的流弊,北京、上海、山东等地方政府通过当地人大先后出台了地方性审计条例或审计监督条例,规定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必须“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但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建筑及相关企业对政府在工程结算上的不满与纠纷,中国建筑业协会遂于2015年向全国人大提出对相关地方法规进行审议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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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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