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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简介

财产申报制度简介1978年1989年政府官员美国政府国会议员工作人员财产状况部门工作国家安全申报资料道德法副总统养子女法律行政法官司法立法本人公开机关受理监督

摘要: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这一法律是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它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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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CN:12-11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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