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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组织法视角下产融结合的回应性监管

作者:戴严森商事组织法产融结合金融控股公司回应性监管

摘要:产融结合催生的商事组织面临监管难题,需要商事组织法在确立主体资格、确立决策与管理机制、责任承担的保障方面加以回应。商事组织法的回应性监管,要求增加产融结合的法律制度供给。强化产融结合型商事组织的规则监管,同时建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之间的机构监管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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