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创新产品政府购买约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预算管理借贷资金财政性资金
摘要:四川省财政厅会同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国资委印发《四川省创新产品远期约定政府购买暂行办法》,明确购买主体,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明确购买资金,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有资金.《办法》还提出,针对未来产品,由采购人提出现有市场不能满足的购买需求,约定购买尚未形成市场的创新产品,降低创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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