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身建设山东省民告官人民法院行政行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诉工作
摘要: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意见》提出,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的,各级行政机关不得采取误导、纠缠、诱骗或者胁迫等方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任何障碍。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